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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人格拳击手-第五人格击剑哥哥
tamoadmin 2024-10-17 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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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诗仙(上篇)
四川江油县青莲乡,虽然只是个小地方,但却是一代大诗人李白的故里。一代诗仙就从这里起步,以隐隐雷声的脚步闯进诗坛,在中国诗歌史上留下了一座永远闪耀着宝石红光的诗碑,留下一个永不褪色的名字。
李白字太白,自号青莲居士。据记载,他出生在唐朝安西都护府的碎叶城,在今天吉尔吉斯坦北部,大约五岁时才迁到这里。他父亲叫李客。“客”可能是对外来人的称呼,表明他们不是当地人。据李白自己说,年轻时漫游扬州一带,不到一年就“散金三十余万”(《上安州裴长史书》)。后人据此推断,他父亲应当是个腰缠万贯的大商人。李白生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从开始懂事的时候起就呼吸着这青山绿水的芬芳。他的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种清新自然、不事雕琢的美,应当说就是这“蜀江水碧蜀山青”的自然风光熏陶出来的。
他“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六甲”泛指道教典籍,“百家”则泛指古代各家各派的学说。四川一直是道教最活跃的地方,李白对道教熟悉是很自然的。再者,道教尊庄子为真人,而庄子最超绝的地方,就是站在九天绝顶来看人间,用超然物外的态度来对待生活中的一切欢哀苦乐。李白所以有那种天上地下独往独来的气概,固然是由于他站在盛唐这座历史的高峰上,有条件看得远,但也由于庄子的哲学思想给了他冲开一切传统束缚的胆识,使他敢于昂头去观照宇宙,把视野扩张到最大限度。此外,李白还“十五观奇书”,“十五好剑术”,“十五游神仙”。从这些诗句就可以看出来,他虽然也熟悉儒家典籍,但向往的却是“其翼若垂天之云”的大鹏,而根本不屑于做儒家的信徒。
二十四岁时,李白“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开始了他向诗坛的进军。他是云,必须飞到天顶去探测天空的浩渺;他是水,必须奔到大海去扬起海上的狂涛。他“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 ”,几乎游遍了黄河中下游和整个长江流域的各个地区。在当时,且不说旅游主要靠步行,就是骑马,乘船,坐牛车,要走遍这么广大的地域,至少在精神上,他每时每刻都在奔波。李白不仅到过许多地方,见多识广,而且人生阅历也充满了传奇色彩。
他当过隐士,在山林里与朋友酣饮纵酒,养了无数的驯鸟。他曾经当过道士,一门心思地采药炼丹,求仙学道,以为真的能够白日飞升。他精于骑术,擅长射箭、击剑,以游侠自命,身上老是带一把短剑。他曾经受到朝廷的征聘,有过皇帝召见、亲自下车迎接的殊荣,由一个普通百姓一跃成为翰林学士。在安史之乱中他曾投笔从戎,以东晋著名的宰相谢安自命,想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也因此而意想不到地卷入政治斗争,被关进监狱,成了囚犯,被判处永远流放夜郎;遇赦免后,年已六十,他还赶到今天的南京,准备去参加平定安史之乱的军队。总之,他一生的经历大起大落,充满了荣光和艰险。他打过交道的人,上自唐玄宗、杨贵妃、朝廷各级官员,下至监狱里的牢头、和尚、道士和最底层的农夫农妇。他熟悉各个阶层、各个身份和各种职业的人,把这五光十色的生活都收录在他的诗里。
他能写高适、岑参那种大气磅礴的边塞诗。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戍客望边邑,思妇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应未闲。(《关山月》)
王维的诗境界幽静,但又充满了生机。这种诗李白也有。
对酒不觉暝,落花盈我衣。醉起步溪月,鸟还人亦稀。(《自遣》)
王维诗中有一种禅悦的境界,这是李白诗中所没有的,但李白这首诗另有一种沉着潇洒。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静夜思》)
这大概是汉语诗中流传最广的一首游子思乡诗,是小农社会永远写不够的题材。这首诗把“床前”“明月光”“地上霜”这三个意象组合在一起。说“疑是地上霜”,就说明抒情主人公已经意识到这不是霜;知道不是霜却偏生这种联想,正好透露出他心里有一层霜,有一股思乡的冷气。国人心里都郁结着这样一种思乡的冷气,所以离开家一看见月亮就会想起这首诗来。
孟浩然的诗把田园生活写得那么有滋有味。李白也有一首田园诗,但意趣不大相同。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宿五松山下荀云媪家》)
这个大喊“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诗人,并没有摆出一幅悲天悯人的架势去同情农民,只是作为一个极普通的旅行者,端起老妇人那碗菰米饭,眼里噙着泪水,想吃却又吃不下去。有几个诗人能具有这么震撼人心的人格魅力?
至于他的《将进酒》等等许多独绝古今的诗篇,别的诗人不要说没写过,首先在思想境界上就达不到那样的高度。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宋代著名诗歌评论家严羽说,别人写诗是用笔一句一句写下来,李白则只要把心里那股气一张口喷出来就行了,这个比喻真是恰到好处。诗人站在黄河边上看着“黄河之水天上来”,忽然心情一激动,想到这黄河之水就像人类的生命系列,一代一代一去不复返,但依旧滔滔滚滚而来。然而,人生又是如此短暂,明镜中的头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一转眼就是一次生老病的轮回!面对这无限与有限的矛盾,人活着为什么不尽情享受生活!“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诗人对自己生命价值的实现,是如此自信。正由于这首诗强烈地呼唤真实的人生,才使多少被强行压缩的灵魂都到诗里来享受那足以舒筋活血的通畅。
李白的诗名越来越大,不但惊动诗坛,而且惊动了许多达官贵人,最后甚至惊动了对艺术有深厚造诣的唐玄宗。于是天宝元年,李白四十二岁时,唐玄宗听从亲信的荐引,下诏征聘他到长安,给予隆重的礼遇。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自以为是超一流的政治家而其实根本不懂政治的诗人,栩栩然得意,高唱着“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南陵别儿童入京》)。他一厢情愿地以为,这回真的能大展鸿图了;唐玄宗这位明君,就要把他召到身边,请教他该如何治理天下,如何使天下太平。然而他错了,他是完全生活在梦想中的诗人,梦一旦醒来,留下的就只有失望。
一代诗仙(下篇)
以诗人的身份,昂首挺胸走进皇宫,成为皇帝的嘉宾,在中国诗歌史上,李白是唯一的一个。诗人能受到这样的礼遇,也真算皇恩浩荡了。然而,“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李白是何等人物,岂能把这种过眼云烟的荣耀看在眼中。于是他毫无顾忌地卧在这里,是醉了,还是疲惫了呢?
兴庆公园这里的沉香亭,就是当年唐玄宗与杨贵妃赏牡丹的地方。卧在这里的李白正闭目养神,等待着喷发灵感。唐玄宗赏牡丹来了。名花盛开,美人相伴,当然需要有音乐助兴。玄宗嫌旧词听腻了没意思,一时高兴,就颁下圣旨叫李白创作新词。李白不是醉卧在这里吗!快起来吧!于是他被人用凉水激醒了,于是一挥而就写成了著名的《清平调》词三首。第三首说:“名花倾国两相欢,长使君王带笑看。解释[识]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栏杆。”这样的诗,有高度艺术修养的唐玄宗能不欣赏吗?皇帝一声喝彩,于是众声迎合,都来助兴。可是对李白来说,陪着皇帝寻欢作乐,干这种御用文人干的事,那是卑屈的。他不明白,只有诗人屈从政治家,断没有政治家屈从诗人的。他就是不肯明白这番道理,才永远都是那个“黄河之水天上来”的不可一世的李白。
李白在长安待了三个年头总共一年多的时间,就痛苦的叫喊着“君王虽爱娥眉好,无奈宫中妒”(《玉壶吟》)。后人就此认为他在朝廷遭到了谗毁,处境险恶。这话其实信不得。玄宗认为他不是担负朝廷重任的人才,应当说这是非常准确的评价。按中国传统的价值观来衡量,读书就是为了出仕,出仕只有成为将相,成为方面大员,才算不虚此生。后人就是用这种心态来看李白,为李白鸣不平的。他们不知道,如果李白不以出将入相、一身系天下安危的政治家自诩,没有这种狂傲的自信,他就成不了伟大的诗人。可如果他真的当宰相当大将军去了,他也就不会再想到要当诗人。因此,李白离开朝廷,主要原因绝不是遭到了谗毁,而只是因为他根本不想去适应处处都必须约束自己的政治环境。唐玄宗善于鉴识人物,认为不如给他自由,让他去写诗。应当说这是最好的处理方法。只有唐代,能接受李白这个狂人;也只有李白的狂放,能举起诗歌的火炬,来照亮辉煌壮丽的唐代文明。
李白一路向前,来到洛阳,在这里遇见了杜甫。比李白小十二岁的杜甫当时三十三岁,两人的交情自然是由诗人气质的相近而引发的,但杜甫对李白有晚辈对先辈的崇拜,加上为人比较忠实厚道,因此后来给李白写了十二首情真意挚的诗。
“安史之乱”爆发后,李白正在庐山隐居。永王李璘奉命征讨叛贼,李白只知道为国家效力,就投在李璘的帐下。他斗志昂扬的歌唱着:“三川北虏乱如麻,四海南奔似永嘉。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湖沙。”(《永王东巡歌》)他以为这回该轮到他大显身手了。谁知李璘野心膨胀,不听调遣,结果发生内讧,被唐肃宗消灭。李白这一回可是真惹下弥天大祸了,在古代,像李白这样在卷进争夺皇室宝座的斗争中失败了,是必无疑的。然而唐朝毕竟是唐朝,经人营救,皇帝竟也没有坚持要杀他,只判他永远流放,最后遇赦又不了了之。这也成了后世贬低李白的把柄。其实这件事什么也不说明,只说明他不懂政治。
李白有一颗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无时无刻不用真情去拥抱生活,随便遇上一个什么人,他就能坐下来与人对饮,欢快的唱着:
两人对饮[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山中与幽人对饮》)他喝得醉醺醺的,陶然自得地睡下了。
望着敬亭山,他会像老朋友促膝谈心一样,心绪悠然地吟诵着: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独坐敬亭山》)他能这么呆呆的坐着看山,像孩子一样透着傻气。
他一路流浪来到安徽泾县,在一个叫桃花潭的村子里住下了。村里有个叫汪伦的人常酿造美酒来招待他。临别时他吟诗相赠:“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赠汪伦》)这就像老朋友分别时随便说的话。一个名动中华的大诗人,竟然也没有故弄姿态的矫饰,轻松自然,洋溢着深情。
然而,李白又是个极为狂傲的诗人,自称:“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狂,是自信的外现,是对人格尊严的充分肯定,是对束缚人的社会习惯势力的蔑视。他大声疾呼:“黄金白璧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昂首天外,根本不屑以世俗的价值为标准;“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气岸遥凌豪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长流夜郎赠辛判官》),他是那样不可一世。
最可贵的,是他用时代的最强音,惊天地泣鬼神的吼出了一声: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梦游天姥吟留别》)
这一声呐喊,使千百年来被封建制度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不愿被踩进泥坑却又无力抗争的人,敢悄悄的直一直腰,在心灵深处扶起最后的一丝人格尊严,在无可奈何中聊堪,找到一点心理平衡。
他追求自由,追求理想,追求没有被人的心智造成阻隔的天地,追求完美的不容有丝毫卑屈的人格,因而在他笔下,一切高山大川都像是他这种内心世界的外化。
他眼里的黄河,是“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他眼里的长江,是“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流雪山”(《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算不得多么高峻的天姥山,在他笔下却是“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梦游天姥吟留别》);未必真有那么险峻的蜀道,竟是“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蜀道难》);根本谈不上壮观的庐山瀑布,也是“飞流直下三百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望庐山瀑布》)。
总之,他处处都以自己吞吐宇宙的豪气,赋予自然景物以崇高的审美价值。
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霞明灭或可睹。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天台四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云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列缺霹雳,丘峦崩摧。洞天石扉,訇然中开……忽魂悸以魄动,恍[怳]惊起而长嗟。惟觉时之枕席,失向来之烟霞。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别君去兮何时还?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梦游天姥吟留别》)
这里埋葬着李白(当涂李白墓),埋葬着中国的诗魂,这颗永不降低身份,永不安于现状,永不停止追求的巨星,终于在安徽当涂这里陨落了。而据传说,他是从采石矶这里的捉月台,为捉到月亮跳人长江而的。我们宁愿相信这美丽的传说。他乘着酒兴,要把发光的生命交与浩阔的长江,站在这捉月台上,以诗人的天真和狂放,完成了生命中最后的一次追求。于是他化成了朗朗的明月,滚滚的波涛,永远在中华大地上照耀着,奔流着……
千秋诗圣 (上篇)
杜甫字子美,与李白同为唐代诗坛上的两个巨人。唐代是中国农业文明发展的顶峰,而盛唐又是唐代的尖顶。安史之乱是唐代由盛转衰的分界线。因而也是中华农业文明由盛转衰的分界线。这条分界线,把这两个巨人分隔在山顶的两侧:李白站在往上走的一侧,头是仰着的,看到的是无尽的蓝天、悠悠的白云和翱翔的雄鹰,因而心胸开阔,歌声豪放;杜甫站在往下走的一侧,头是低着的,看到的是小径的崎岖、深沟的阴暗,因而忧心忡忡,歌声凄苦。李白是盛唐气象的标志,盛唐过去以后,他就凝固成一座无法攀登的危峰,使后人感到可望而不可及;杜甫是由盛唐转入中唐的代表,他从忠君爱国的立场出发,痛斥祸乱,关心人民,因而随着封建秩序的日益强化,他成了后代诗人学习的楷模,成了我国古代影响最大的诗人。
由于影响大,保存下来的有关他的古迹也就特别多。他出生在河南巩县,在这里度过青少年时期,于是,这里有杜甫的故里纪念馆。三十五岁左右他到过长安谋求官职,曾“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而一无所获,非常卑微地呆了十几年,陕西长安县于是有纪念他的杜工祠。安史之乱中,他逃往四川避难,路过甘肃成县时,曾停留一段时间,于是这里也有一座纪念他的杜甫草堂。他在成都住了将近四年,这里纪念他的杜甫草堂是很具规模的,也是人所熟知的。五十七岁时他离开四川,经湖北转入湖南,两年后在这里,于是湖南平江县这里有纪念他的杜甫墓。
杜甫在唐代诗名并不大,根本无法和李白相比。五代时韦觳编选的《才调集》,选唐诗一千首,里面连杜甫的名字都没有。可见在当时,杜甫还谈不上什么知名度。到封建秩序开始强化的宋代,他才变得诗名赫赫,到明、清时期,他才被尊为诗圣。杜甫后大约半个世纪,中唐诗人元稹在一篇文章中说,杜甫“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独专”,“诗人已来,未有如子美者。是时山东人李白,亦以奇文取称,时人谓之李杜。”可是杜甫能写“大或千言,次有数百”的排律,李白根本写不出来(《唐故检校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于是元稹认为,李白虽然也会写诗,但根本无法和杜甫相比。元稹这篇文章,在唐代并没有起多少作用。同时代的韩愈就认为“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不知群儿愚,那用故谤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坚决反对抬高杜甫,贬低李白。其实,韩愈不明白,元稹这样惊世骇俗,真实的用意是要用他和[为]白居易新题乐府诗扩大影响。要达到目的,自然最好是把自己敬佩的杜甫抬高;要把杜甫抬高,最有效的办法,又莫过于编造历史,说他生前就与李白平起平坐,而实际是李白根本无法和他相比。李白是太阳,知道他的人太多了;现在说杜甫远远地超过他,还不使人大吃一惊?这个石破天惊的论断,首先为历史学家所接受,《旧唐书》把元稹这些话全文写进《杜甫传》,《新唐书》也以此为基调。由于这一误导,加上从宋朝起杜甫的诗名又如日中天,后世就真以为他活着的时候就与李白并驾齐驱了。
杜甫虽然只能算中唐诗人,他一生五十九岁,将近四分之三的时间是在盛唐度过的。盛唐既是出狂人的时代,他又和李白、高适和岑参这样的狂人交往,也就不可能没有染上几分狂气。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望岳》)
睁大眼睛看鸟往泰山上飞,看着看着,觉得山上的云在胸中回荡,使人有一种飘然高举的感觉。于是决心要攀上山顶,去感受居高临下欣赏风景的快慰。看见一匹骏马,他立刻想到“所向无空阔,真堪托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房兵曹胡马》),骑到马上去驰骋,建立轰轰烈烈的功业。早年的这些诗句,展示出他不平凡的气度,表明他内心充溢着盛唐的浪漫精神。所以,尽管他的总体诗风与盛唐不大相同,但与大历时期的诗人也并不同调,没有那种走投无路的失落感和叹老嗟卑的衰飒气象。正因为这样,所以他始终保持着正视现实的热情和突入时代的勇气。
杜甫始终自以为是儒家的信徒。“儒冠多误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乾坤一腐儒”(《江汉》),反复这样强调。儒家主张“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杜甫则更进一步,不光是不得志,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了,他还大声呵斥“独使至尊忧社稷,诸君何以答升平”(《诸将》),还在为皇帝担忧。儒生时代是充满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时时都充满忧患意识,杜甫就是这样立身处世的,一辈子都被这种忧患意识驱赶得处于紧张状态。他年轻时“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这是典型的儒家理想。
在这一点上,他和李白大不相同。李白向往一鸣惊人,一飞冲天,从来不强调忠君。他渴望遇到明主,像刘备请诸葛亮那样赏识他,经他三言两语一点拨就天下太平,就尊他为卿相。而他又特别讲究功成身退,像战国时期的鲁仲连一样,为人排忧解难而不要报酬。杜甫固然也够不上政治家,但能做到“鞠躬尽瘁,而后已”,忠心耿耿为朝廷效力。
安史之乱爆发时,杜甫已四十四岁。随后在逃难中,他被叛军捉住带到已经沦陷的长安,看着京城的残破,痛心疾首,写下了他的名篇: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春望》)
由于官小诗名也小,安禄山的部下没有关押他,他就乘机逃出长安,到了凤翔找到了自作主张登上皇位的唐肃宗。肃宗为了奖赏他的忠心,封他为左拾遗。后世称他为杜拾遗,就是这么来的。他不懂官场的厉害,只知道知无不言,结果上任不久就贬了官。由于俸禄太少,又当战乱,他干脆弃官,从此走上了日甚一日的苦难。也许真的诗是穷而后工吧,时代用冷酷的目光选中了杜甫,让他受尽种种磨难,用枯瘦的手去蘸起人民像墨汁一样的浓黑的悲哀,来记录盛唐这个伟大的时代如何走向没落。他的诗被称为诗史,备受后人赏爱,可是又有谁知道,那每一个字都是他眼中的泪,都是他心里的血,都是他无可奈何的惨叫!
后来,他绕道甘肃成县进入四川,一路上他声酸词苦地唱着:
有客有客字子美,白头乱发垂过耳。岁食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中原无书归不得,手脚冻皴皮肉。呜呼一歌兮歌已哀,悲风为我从天来!(《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
他一路这样吟唱着,终于来到了成都。在朋友的资助下,他建成了这个草堂。“但有故人供禄米,余生此外更何求”(《江村》),他脸上终于闪起了一丝微笑。他被表荐为检校工部员外郎,因此后世也称他为杜工部。他心情轻快地唱着“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春夜喜雨》)。
可是好景不长,他的朋友了,他又失去了依靠。以后,他还在四川流落了几年,才终于由湖北转入湖南。路过岳阳楼时,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昔闻洞庭水,今上岳阳楼。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泪流。(《登岳阳楼》)
“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整个江南地区被洞庭湖分割在东南两侧,无垠的天空也在湖面上漂浮着。这时杜甫已经五十七岁,离去世只有两年了。要不是有文献资料为证,谁敢相信如此气魄雄浑的诗句,竟是个多病的老人写下的。
公元八世纪七十年代的第一年,杜甫五十九岁时,终因贫病交加,在湘江上的一条小船上。一个对中国诗歌有过重大影响的诗人,就这样凄凉地消失了。没有人为他送葬,没有人为他默哀,只有滔滔的江水永远鸣奏着他诗中诉不尽的悲愤。
千秋诗圣(下篇)
在古代,忠君也就是爱国,而忠君爱国,就要关心人民疾苦。杜甫的忠君爱国是真心实意的。他“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葵藿倾太阳,物性固难夺”(《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声明再怎么穷途潦倒,也要为百姓的疾苦呼吁,也要像葵花向阳一样忠于唐王朝。他的一生踏踏实实,就是这么实践的。
《兵车行》是给杜甫后期诗作定基调的作品。唐玄宗天宝年间,即八世纪四十年代至五十年代中期,维持着表面繁荣的唐王朝,已经危机四伏,统治者都视若无睹,还在对吐蕃进行战争。这首诗就是写对西北边境用兵给老百姓带来的痛苦。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尘土飞扬,哭声震天,“爷娘妻子走相送”,壮丁被征发到西北边境去送,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惨景啊!诗人还用镜头切换的手法,把“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与“千村万落生荆杞,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叠映[印]在一起,用强烈的对比来加强刺激效果。
在小农社会里,从来都重男轻女,诗人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
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儿子是养老送终的依靠,现在都战了,自然还不如生女孩子好,嫁在近处总算还有个可指望的。对农民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悲惨的呢?
在安史之乱和以后的几年混战中,杜甫描绘了一幅幅老百姓求生无望求无门的悲惨图像,使后世能如见如闻地了解到,公元八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到六十年代末,老百姓是怎样在水深火热中翻滚,怎样命贱得跟蚂蚁一样默无声息地载入亡。像著名的《石壕吏》,写诗人“暮投石壕村”,正碰上“有吏夜捉人”,去充当夫子。结果“老翁逾墙走”,总算逃脱了,剩下老妇人硬着头皮出来应付。老妇人说,她三个儿子都当兵去了:
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存者且偷生,者长已矣!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
三个在前线打仗的儿子战了两个,家里只剩下老两口,一个没一条完整的裙子而不敢出来见人的儿媳和一个吃奶的孙子。一家人活到了这份儿上,已经是够悲惨的了,可是来捉人的公差还不依不饶,非要带人去交差不可。万般无奈,逼得老妇人只好跟着走,到前线去给军队做饭。于是这一家人经历了一次生离别。在被战争剿灭了温情的岁月里,一切无法躲避的灾祸,就都会气势汹汹地降临到弱者的头上。清代诗人袁枚痛苦地喊道: “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亦自有银河。石壕村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 ”多少人在为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生离别洒下同情的泪水时,杜甫却看到了石壕村里这对老夫妻的生离别。他们不善于吐露无法承受的悲哀,只会默默地哭泣。因为他们是弱者。
如今成都这里的杜甫草堂何等气派!可是一千二百多年前,杜甫住在这里时,只是一栋茅屋,那才是真正的草堂。“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这是他五十岁那年,一场大风把他的茅屋掀了顶,于是“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失眠中他却想到了: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土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亦足!
诗人总是这样推己及人,使自己从来都被苦难压扁的目光撑出一片树荫[阴],苦苦地去为别人遮雨。直到自己走投无路了,杜甫还在《又呈吴朗[郎]》中写道:
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沾巾。
这个无食无儿的妇人,到杜甫门前来打枣充饥,只是一个秋天的事,诗人竟把她记住了。第二年,诗人把这所房子借给一个吴姓亲戚。还特意写这首诗叮嘱说:“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要不是穷得没办法,这妇人何至于稀罕这几个枣子?正因为她心怀恐惧,因此来打枣时一定要尽可能对她和蔼一些。你插上篱笆防止她来打枣,这岂不是算得太精细了!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谁不是连骨头都被榨干了!还是多想想在苦难中挣扎的老百姓,待人多一分爱心吧!这首诗几乎谈不上什么技巧,纯粹是一片真情。诗人用如此广大的心胸去关怀最底层的穷人时,他自己也正是一个无告的穷人。三年后他穷在湘江上的一条船里。
宋代大诗人苏轼说,杜甫所以是诗人之首,就因为
端午节的来历有几种说法
端午节的来历有很多的说法,现在总结了以下几种主要的说法:
1、端午起源于纪念屈原;2、端午起源于龙的节日;3、端午起源于夏至之说;4、端午起源于恶日之说;5、端午起源于人们祈求“男女构精,化生万物”的“成人节”。接下来对以上的几种说法一一道来。
一、端午起源于纪念屈原
这个说法最早能追溯到南朝梁代吴均《续齐谐记》和北周宗懔《荆楚岁时记》。
据说,屈原政治上的失败、楚王的昏庸、新君继位、楚国灭亡,楚国郢都被秦军攻破后,跳入汨罗江,以身殉楚,后为蛟龙所困,世人为纪念他,每年的这一天投五色丝粽子于水中,以此来驱赶蛟龙。
这个说法是最广为流传的,最为大众所知的,我老家在内蒙古东北部,算是广义上的东北,在东北地区,大家基本都相信这个说法,我在小时候,就从父母、小朋友之中就知晓这种说法。包括后来上学,在老师、书本那里学到的也是这种说法。尤其是屈原在跳江前说的那句举世名言:“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另一种说法是:
又传屈原投汨罗江后,百姓们听到消息后立刻纷拥划船去救屈原,船一直划到洞庭湖,也没有见到屈原的尸体。那个时候,正遇到下雨天,湖面上的小舟一起汇集在岸边的亭子旁。当人们得知是打捞贤臣屈大夫时,再次冒雨出动,争相划进茫茫的洞庭湖。为了寄托哀思,人们荡舟江河之上,此后才逐渐发展成为龙舟竞赛。
由此看来,端午节吃粽子、赛龙舟都是与纪念屈原相关的活动。
二、端午起源于龙的节日
这种说法来自闻一多的《端午考》、和《端午的历史教育》,他认为,五月初五是古代吴越地区“龙”的部落举行图腾祭祀的日子。他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点:
(一)端午节两个最主要的活动吃粽子和竞渡,都与龙相关。粽子投入水里常被蚊龙所窃,而竞渡则用的是龙舟。
(二)竞渡与古代吴越地方的关系尤深,况且吴越百姓还有断发纹身“以像龙子”的习俗。
(三)古代五月初五日有用“五彩丝系臂”的民间风俗,这应当是“像龙子”的纹身习俗的遗迹。
当然,古往今来,很多文人墨客或者史学家都对端午节的来历进行了各种考古论证,有各种各样的说法,闻一多先生的说法算是其中的一种。
三、端午起源于夏至之说
这一说法的主要依据是南北朝梁宗懔编著的《荆楚岁时记》,原文记载有:“夏至节曰,食粽”,而在前面五月五日习俗中并未提到吃粽子。因此在南北朝的时候,端午节并非指的是五月初五,而是“午日”的夏至节。至于竞渡,隋代杜台卿所作的《玉烛宝典》把划龙舟归入夏至日的娱乐活动。
四、端午起源于毒月恶日之说
在先秦朝代的时候,老百姓普遍都认为五月是个毒月,五日是恶日。《吕氏春秋》中《仲夏记》一章规定人们在五月要禁欲、斋戒。而《史记·孟尝君列传》记历史上有名的孟尝君,在五月五日出生。其父要其母不要生下他,认为“五月子者,长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风俗通》佚文,“俗说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所以,在这一天人们要驱毒辟邪,这一天要木兰浴、悬艾草、带五彩丝、禁欲。
因此,从上述典故和文献来看,五月五日是毒月恶日也是有一定的出处,且不论是否迷信或者子虚乌有,这种说法毕竟是那个时代的一种产物。而保留至今的悬艾草、带五彩丝的活动依然广泛流传于民间,我相信,这是对传统文化保留和发扬的最好的一种方式了吧。
五、端午起源于人们祈求“男女构精,化生万物”的“成人节”
这种说法认为,端午避邪只是其中一个手段,且吃粽子、花生等都是为了传宗接代,其根本意义在于祈求宗子。
这种说法也印证了古代对子嗣和传宗接代看的非常重要,也算是流传于民间的一种说法了。
我所了解的端午节:
1、端午节又名端五节、端阳节、重五节、重午节、天中节、夏节、五月节、菖蒲节、龙舟节、浴兰节、粽子节等等
2、我老家在内蒙东北部,我们那里端午节的习俗是,①在五月初四快晚上的时候去野外折柳树枝、挖艾蒿、山花椒。把这几种东西准备好之后,分别放置在大门、房檐、窗户上,有辟邪之说。等到过几天,艾蒿干了之后,在晚上还可以点燃,有驱虫之说。②在端午节前几天,大家会赶集买芦苇叶、马莲(就是包粽子的“绳子”,也是一种植物)、糯米,买来之后,会把芦苇叶和马莲在水中浸泡几天,待到端午节当天,各家开始包粽子、煮粽子,在煮粽子的锅里还会放几个鹅蛋,传说吃了粽子水煮的鹅蛋,一年不会生病,也算是表达了人们对追求身体健康的一种期望吧。③在端午来临之前大人们会去赶集买“葫芦挂件”(如下图所示),表达驱邪平安之意。
④小孩会在这一天在手腕和脚腕上带五彩绳,也是表达驱邪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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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洛克福尔摩斯著名的侦探小说有哪些?
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怪杰(小说主角),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
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马上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狗的狼,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博士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
◎夏洛克·福尔摩斯小档案◎
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是007情报员的老前辈。
总部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
身材高大、长脸、浓眉、黑发、鹰钩鼻、灰色眼睛。
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研究,
说话很快,声调很高。
最佳拍档:华生医生,也是这部回忆录的执笔人。
伦敦街头的一群流浪儿,是他办案的最好助手。
附注:
1891年5月4日与莫里亚蒂教授一起掉入山谷亡。原因是柯南·道尔厌倦此角色,刻意安排;不过应读者一再要求,福尔摩斯再次复活。
艾妮·安蒂尔是福尔摩斯的意中人。
福尔摩斯是新一最崇拜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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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Sherlock Holmes
译名:歇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
国籍:英国
生日:1月6日
星座:魔羯座
血型:O
身高:188厘米
体重:235磅
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
大学:Oxford(牛津)
最喜欢的颜色:黑色
最喜欢的食物:哈德森太太做的
最喜欢的女人:艾琳.艾德勒
最喜欢做的事:破案(废话)、去剧院听歌
家人: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
朋友:约翰·H·华生
对手:莫里亚蒂
看不起的人:雷斯垂德、葛莱森
性格:冷峻、诙谐、机警、沉着、意志坚强
爱好:破案(这好象是废话)、艺术、音乐、小提琴、拳击、剑术
特长:以上都是
职业:
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
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
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
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
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
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
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履历表:※1854年(出生) 福尔摩斯该年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成长环境不详,但从其年长七岁的哥哥在====工作来看(《希腊语译员》)(《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说明他家道中落(当时的绅士是不工作的)。有一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养大的。
※1861年(7岁) 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度)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祖母是法国拿破仑时代的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希腊语译员》)。福尔摩斯家里形成了良好的音乐气氛,少年时代开始学习拉小提琴。
※1867年(13岁) 虽然当时的贵族子弟一般都要进入公学(贵族和上流社会子弟,主动体育的学校),但福尔摩斯对这种学校常设的体育项目橄榄球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有进入这种学校。而是请家庭教师继续传授知识(《新娘失踪事件》)
※1872年(18岁) 进入大学,传说福尔摩斯读的是著名的牛津或剑桥大学。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
※1873年(19岁) 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能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同年侦破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时间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
※1874年(20岁) 大学的最后一段曰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
※1875年(21岁) 大学毕业。
※1877年(23岁) 他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从事侦探工作,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去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得很艰难。
※1878年(24岁) 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妻子案》)
※1879年(25岁) 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
※1881年(27岁) 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军医华生结识,并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室。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同年侦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
※1882年(28岁) 华生开始记录案子《五个橘核》。福尔摩斯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
※1883年(29岁) 同年四月侦破《斑点带子案》。
※1887年(33岁) 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修养(《赖盖特之迷》)。同年四月侦破《赖盖特之迷》。
※1888年(34岁) 一月侦破了《恐怖谷》一案。同年七月侦破了《四个签名》案件。福尔摩斯发表了《各种烟草的鉴别》、《脚印探索》、《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同年十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
※1889年(35岁) 华生与《四个签名》案子中的摩斯坦**结婚后而离开贝克街,但仍经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同年三月,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传记』作者(《波西米亚丑闻》)。同年六月,侦破《歪唇男人》、《驼背人》、《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侦破《海军协定》一案。且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九月侦破《工程师的大拇指》与《五个橘核》案。同年十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
※1890年(36岁) 秋季侦破《红发会》案件。同年十一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同年十二月侦破《蓝色石榴石》一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教授而和华生去了欧洲。
※1891年(37岁) 《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战。此后便为空
,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 Truth About Sherlock 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 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 Cohen 的“Notes for an Essay on Holmes and 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 Private Life of Sherlock Holmes )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 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
另外,垂福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 Holmes's University and 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 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Reginald Musgrave)。
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著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
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Sir Sidney Robert), 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姆?B?巴瑞格德( William B. Baring-Gould),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和我最喜欢的垂佛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
2,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2
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
3,关于福尔摩斯的历史。
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我建议各位去研读W.H. Baring-Gould的《Sherlock Holmes of Baker Street》这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其次,我推荐Trevor Hall 的《Sherlock Holmes: Ten Literary Studies》。)整个故事中,歇洛克简直如机器一样精确冷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温情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这也是我认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尔摩斯专家认为他对女性的排斥很可能来自于他幼年和母亲的不愉快(Sir Sidney, Mr. Hall)。当然这种把心理问题都归罪于年幼时与父母之间的问题,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论调,我并不是很喜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可罗夫特也在与人交流和异性关系上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这种心理问题可能的确和他们两个所共有的历史有关-也就是幼年时期的家庭问题。
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歇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亲杀(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凶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当然……这是有点太过戏剧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说法。
4,福尔摩斯的心理问题。
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 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懒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
而且我相信福尔摩斯大概有偏执倾向(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偏执的对象当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谓“高于一切的绝对正义”。然而,我并不认为福尔摩斯患有与他的忧郁症同等程度的OCD。毕竟他并没有怀疑周围所有人都是“非正义”的,也并没有用自己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还的OCD 还远没有达到人格障碍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许偏执而已。
然而无论是忧郁症或者偏执都无法解释他对女性的冷淡。这可能的确是来自于他过去发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恋,因为麦可罗夫特也对女性冷淡。
再顺带说说麦可罗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闭症(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就他们两个的心理问题来说,对于“母亲外遇-父亲谋杀母亲-父亲逍遥法外”的推论也并非那么虚无缥缈。
5,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
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如果按照我的解释,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按照我朋友的解释,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凶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
6,大脑与心。
英国一位在舞台上扮演过福尔摩斯的人说:“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脑没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无法同意这种说法,福尔摩斯对案件的精确推断来自于他的大脑,但是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内心。
7,华生。
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而不是福尔摩斯,真正需要华生。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做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
8,Jeremy Brett.
他是我认为的最伟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尔摩斯连续剧DVD。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电视里看过,对他的迷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后来我又看过很多福尔摩斯**,没有一个人超过Jeremy,无论是从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 后来被认为因为扮演福尔摩斯太过投入而陷入忧郁症,这种说法太过极端,他的忧郁症是因为妻子去世的缘故。
不过Jeremy对福尔摩斯的诠释的确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为故事中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过去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为了让福尔摩斯变的更丰满,他不得不自己想像福尔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保姆和家庭教师等等……这样福尔摩斯就由一个简单的形象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维妙维肖的原因。
(有一种说法是莫利亚蒂教授曾经是歇洛克和麦可罗夫特的家庭教师……)
9,福尔摩斯的星座:
福尔摩斯肯定是摩羯座的!一般来说,摩羯座的男人都是工作狂,而且很少表露自己的感情,因为无法信任所以总是对女人保持距离。他们往往都是完美主义者,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动手去做才放心。而且摩羯座的男人很多都有周期性的陷入忧郁心情中。这些特征都很符合福尔摩斯的个性。
另外两个可能性是天平座和水瓶座。但这两个风向星座虽然都以聪明,富于逻辑性,思想深刻著称,但由于在人际关系上太过活跃,并不符合福尔摩斯的自闭个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福尔摩斯对待他人的冷淡态度很可能是由于后天经历造成的心理障碍,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天平和水瓶也并非没有可能。
(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不知道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1月6日,所以他当然是摩羯座的。)
10,关于the Woman.
是啊,是啊,我马上就要提起这位伟大的女性了。福尔摩斯心目中永远的“那位女士”。到底有多少位福尔摩斯学者控制不住自己的幻想,在毫无事实基础的情况下让艾琳?艾德勒**和福尔摩斯先生喜结良缘?有人说是在福尔摩斯失踪的那四年,有人说是在福尔摩斯退休之后,有人说并没有结婚,只是同居。而关于他们两个的孩子更有长篇累牍,不着边际的各种推测。就连Hall先生也在他的《福尔摩斯十研究》中用最后一章来写这两个人的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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